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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央与地方对网络小额贷款的监管政策及现状

来源:转载中融普惠李燕 时间:2017-03-31 15:39作者:admin

时下,紧随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步伐,布局网络小贷成为传统小贷行业调整业务的新方向。其实早在2008年,银监会和央行就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随后在全国开展小贷公司试点。和传统小贷相比,网络小贷不仅具有小额普惠的基本属性,还具有互联网基因,真正实现了“互联网+小贷”的发展模式。

1、网络小额贷款含义

网络小贷指的是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借款客户,综合运用网络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行为数据、即时场景信息等,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授信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来自“上海金融办《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监管指引(试行)》”中的定义)。

2、网络小贷监管及制度框架

无统一监管、均为地方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十部委:2015年7月14日,十部委出台了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具有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也就是著名的“互金二十条指导意见”。在该指导意见的第八条“网络借贷”中明确规定,“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各地政策不尽相同

目前“互联网+小贷”试点区域主要集中于广州、重庆、上海、江西赣州、海南等省或省级市,上述试点省、市多出台了关于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对互联网小贷进行规定。

互联网小贷牌照的申请的资质在符合银监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还要满足各个地区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政策。

银监会要求

注册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

广州

1) 互联网小贷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2)主发起人应为境内实力强、有特色、有品牌、拥有大数据基础的互联网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3) 境内企业法人作为投资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4)自然人作为投资人,有覆盖出资额的财产证明;

5)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30%,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允许独资。

重庆

除具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性条件,还应符合一下条件:

1)具有中国境内的合法的正常运营的网络平台;

2)网络平台具有潜在的网络贷款客户对象;

3)具有便捷、高效、低沉本、普惠性的网络小额贷款产品;

4)具有合理的网络贷款业务规则、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

5)具有独立运行的业务系统,能够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对接,满足监管信息录入报送;

6)具有专职的人员负责网络平台安全;

7)小额贷款公司应在重庆市内的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8)在重庆市设立公司经营场所,部分高管人员应在重庆办公。

厦门

1)放宽大股东持股比例限制。注册资本金达4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且具备一定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其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可放宽至50%(不含本数)。其他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5%,且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允许试点设立服务于特定产业链或供应链的专营性小额贷款公司,面向特定产业链或供应链的小微型企业发放贷款;

3)允许其在全市范围内超越注册地所在区开展业务。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厦门市以外的地区开展业务。

浙江

坚持小额贷款主业,适度扩大业务范围,允许与信誉优良的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1)小贷公司设立两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2)经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

3)具有比较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定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4)具有相应的合格专业人员;

5)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支农支小贷款达到一定比重;

6)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江苏

最低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股权可适度集中,对于交易额等主要经营指标在国内排名前20位的电子商务平台,主发起人及关联方可放宽至100%。

互联网小贷公司用于支持主发起人的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不得低于70%,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贷款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不得低于70%,小额贷款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不得低于70%,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

上海

由大型互联网服务企业发起设立、主要开展网上小额贷款业务,以及由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发起设立、引入小额信贷先进技术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从持股比例、企业名称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支持,应相应提高对其贷款“小额、分散”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江西

业务范围:1、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小额贷款业务;2、在注册地县域及其市内周边县域开展线下小额贷款业务及权益类投资业务。(对经营满2年,且经营管理规范,经营效益良好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依其申请,逐步放宽经营范围。)

大致梳理各地政策提炼如下:

1、银监会和央行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对网络小贷甚至有的地方要求更高,如广州要求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江苏和江西均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并且对股东及持股比例都有着严格的高要求,有的还要求必须是自有资金向网络小贷公司投资,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向网络小贷公司投资。

2、部分地方要求主发起人为具有较强实力和较高行业知名度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对技术和经营能力也有较高的要求。相比传统小贷,多地也、放宽了股东持股比例限制,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甚至可达到100%,可独资经营。

3、有的地方规定,网络小贷业务的开展可以有条件的打破地域限制、直接或逐步延伸至全国范围之内;另外各地虽对同一借款人或注册地或网络贷款业务的贷款额度做出了限制,但与P2P网贷行业的硬性额度指标相比,弹性更大。

4、从各地的政策看,网络小贷可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线上贷款业务并不等同于网络小贷公司可以突破线下区域经营的限制,因为网络小贷还应遵循当地现有的小贷公司的监管规定,即:能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线下放贷业务,取决于当地政策的规定和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批准。

5、网络小贷活跃地区--重庆近期出台了《关于调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规定的通知》,规范了小额贷款公司与P2P网贷平台合作,通知指出获准开办网络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利用经市金融办核准和备案同意的互联网平台获取借款客户,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作为出借人与P2P网贷平台合作获取借款客户,但不得为P2P网贷平台推荐借款客户,不得与P2P网贷平台相互开展资产(或债权)转让业务。

3、各地网络小贷公司审批实践情况

赣州市:

已设立公司一家,为2014年3月成立的赣州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为上市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为自己的互联网客户,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开展小额贷款、财务顾问业务以及经市金融工作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赣州是全国唯一出台了关于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地方性法规的地区,但是并没有大量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在该地区设立,相信还是政策配套和落实不够。

重庆市:

虽然没有成文的地方性法规支持,但重庆市目前已经集中了全国最多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时间最早的在2008年,最晚的直到2015年年末。发起股东的类型也多种多样,即包括以阿里、百度、小米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也有海尔、苏宁、世茂集团等线下传统巨头或上市公司,同时还有外国企业股东和纯自然人股东。可见,在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实践上,重庆的开放程度已走在了全国的最前列。

目前在重庆设立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其经营范围的表述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2)全国范围内开展各项小额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以上业务在重庆市以外限于通过互联网方式线上开展。

3)在重庆市主城九区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业务。在除重庆市主城区外的全国范围内开展以上业务仅限于通过互联网方式线上开展。

哈尔滨市:

设立于2014年11月的黑龙江瀚华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再贷款业务、权益类投资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

杭州市:

设立于2010年3月的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广州市:

2014年5月,广东省金融办批复同意在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的广州民间金融街设立互联网特色小额贷款公司。随后,包括唯品会、熊猫烟花、保利地产、平安好贷等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上市公司在广州越秀区设立了互联网特色小额贷款公司,包括同程旅游、拉卡拉等知名互联网企业也已获得批准进入设立阶段。

广州市设立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特点是,经营范围中并未突出网络小额贷款的内容,而是反映在金融办核发的批文当中。其经营范围表述统一为: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

江苏省:

从江苏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开的信息来看,该省金融办已审核批复多家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申请,但尚未查询到工商登记注册的信息。

其他地区

根据媒体报道和企业自主宣传,在海南、上海等地也开放了针对互联网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例如海南的宜信、先锋网信,上海的携程、万达等等。但是,在这些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没有明确的“互联网”和“网络”字样,金融办的批复中是否许可其通过互联网突破地域限制开展业务尚不得而知。